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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应熟知的几个词语

发布时间:2018-11-20作者:来源: 浏览次数:

1.“八项规定”:20121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其主要内容是:

1要改进调查研究,到基层调研要深入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谈心,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安排宴请。

2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严格控制以中央名义召开的各类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未经中央批准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3要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4要规范出访活动,从外交工作大局需要出发合理安排出访活动,严格控制出访随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一般不安排中资机构、华侨华人、职工代表等到机场迎送。

5要改进警卫工作,坚持有利于联系群众的原则,减少交通管制,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

6要改进新闻报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

7要严格文稿发表,除中央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8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

2.“四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3.“四个全面”: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

4.“四个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强调,全党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四个意识关系着党内政治生态建设,关乎我们党和国家、中华民族的前途命运,对于我们党、对于我们党领导的伟大事业,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四个意识是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做好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四个意识是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做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每一位党员干部都应该把四个意识落实到工作中,体现在行动中,贯穿于党性中,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5.“两个坚决维护”:全国组织部长会议上,陈希部长强调2018年组织工作要做到两个坚决维护”——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做到两个维护,就要用行动来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在自己的内心中认同核心、维护核心、紧跟核心,在自己的工作中做到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并且要深刻认识到把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最根本的政治责任,学懂善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懂谨遵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

6.“四种形态”:党内监督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第一种: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第二种: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

第三种: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

第四种: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少数。

7.“两学一做”:"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是面向全体党员深化党内教育的重要实践,是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的重要举措。

8.“三严三实”:“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专题教育,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

9.“以案促改”就是在案件查办后,通过深入剖析发案原因,研究案发规律,找准制度漏洞,做好执纪审查下半篇文章。各级各部门要在强化不敢腐的基础上,努力构建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真正把标本兼治落到实处、见到实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标本兼治的意思是:要提升站位,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做好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需要,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教育保护挽救干部的需要,是决胜全面小康、让中原更加出彩的需要。

10.“四个服从”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11.“五个必须”:

一是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决不允许背离党中央要求另搞一套,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听从党中央指挥,不得阳奉阴违、自行其是,不得对党中央的大政方针说三道四,不得公开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

二是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决不允许在党内培植私人势力,要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团结大多数,不得以人划线,不得搞任何形式的派别活动。

三是必须遵循组织程序,决不允许擅作主张、我行我素,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不能先斩后奏。

四是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跟组织讨价还价,不得违背组织决定,遇到问题要找组织、依靠组织,不得欺骗组织、对抗组织。

五是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他们擅权干政、谋取私利,不得纵容他们影响政策制定和人事安排、干预日常工作运行,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

12.“七个有之”一些人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了自己的所谓仕途,为了自己的所谓影响力,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有之,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有之,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的有之,搞收买人心、拉动选票的有之,搞封官许愿、弹冠相庆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议中央的也有之,如此等等。有的人已经到了肆无忌惮、胆大妄为的地步!而这些问题往往没有引起一些地方和部门党组织的注意,发现了问题也没有上升到党纪国法高度来认识和处理。这是不对的,必须加以纠正。

13.“两个责任”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

“一岗双责”“一岗”就是一个领导干部的职务所对应的岗位;“双责”就是一个领导干部既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责;也就是一个单位的领导干部应当对这个单位的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负双重责任。

“一岗双责”指既要抓好分管的业务工作,又要以同等的注意力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把反腐倡廉、案件防范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规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问责,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始终保持应有的力度。

14.“三超两乱”:指超职数配备干部、超机构规格提拔干部、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擅自提高干部职级待遇、擅自设置职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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